员工月初离职,当月社保还要交吗?人社局回复了!

在日常工作中,很多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:

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,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,而在15日之后离职,则公司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。


那么这种规定是否合法呢?


鱼小保今天总结了各地人社局对于这一问题的回复来给大家解答。



员工月初离职,当月社保还要交吗?

人社局回复


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层面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。

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58条规定:

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

而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规定:

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,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。


所以其实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,只要员工在职1天,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,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。


对于这个问题,各地人社局、税务局也给出了答案:


1、广东佛山人社局


近期,佛山社保官方微信发布文章明确了离职员工当月社保缴纳的文章,明确了离职员工当月社保缴纳问题。


政策原文: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iR-4GXEEtWnGfjFTL-WdGA


文中明确,存在劳动关系的当月,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参加社保。就算员工于当月5号离职,也需要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保费用。


2、河南税务局


河南税务也曾发布过文章明确员工离职当月不用缴纳社保是错误的。


政策原文: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GI6GXR_VMvUcDHiQlEh5gg


文中明确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单位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职工离职的当月,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,企业应为其缴纳在职当月社保费用,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。


所以不论是国家层面,还是各地人社局、税务局对于这一问题的回复都是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,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其缴纳社保。



员工离职,工资必须当天结清吗?


我们仍然是先来看一下国家层面的规定。


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九条规定:

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。


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

 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


根据上述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当天,以货币形式,一次性付清其工资。


(注:部分公司除了拖延支付,甚至还会有以公司产品抵消工资的情况,这属于违法行为。)


如果离职单位所在地,没有具体的关于工资支付的办法,则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执行;但是如果各省市有具体的自己的规定的话,则依照当地规定执行。


 
 
 
选择烽火猎聘,选择一个可以依赖的伙伴。
 
日期:2023年8月7日 | 关闭